在“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省”的战略引领下,临沂市作为农业大市和全国重要的农产品生产、流通基地,始终将农产品质量安全视为保障民生福祉、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。第十三期创建工作聚焦于“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”与“加大农产品安全执法力度”两大核心任务,多措并举,成效显著,为全省乃至全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提供了宝贵的“临沂经验”。
一、 构建智慧监管体系,全面提升监管能力
临沂市深刻认识到,提升监管能力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和前提。为此,市农业农村局牵头,联合市场监管、公安等部门,着力构建了覆盖生产、加工、流通全链条的智慧化监管体系。
- 源头管控精细化: 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,指导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科学用药、用肥,建立健全生产记录档案。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和标准化种养模式,从源头上减少风险隐患。完善了市县乡村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,配齐配强基层监管员和协管员,将监管触角延伸到田间地头。
- 过程追溯数字化: 积极应用物联网、大数据、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,建设了覆盖主要农产品品类的质量安全追溯平台。消费者通过扫描产品包装上的二维码,即可清晰地了解农产品从种植养殖、加工包装到运输销售的全过程信息,实现了“从农田到餐桌”的透明化管理,倒逼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。
- 检验检测网络化: 持续加大投入,提升市县两级农产品质检机构的检测能力和水平,并推动检测资源向乡镇、基地、市场延伸。建立了快速筛查与定量确证相结合的检测模式,大幅提升了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的覆盖面和时效性,为风险预警和精准监管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。
二、 保持高压严打态势,切实加大执法力度
强有力的执法是震慑违法行为、维护市场秩序的关键。临沂市坚持问题导向,以“零容忍”的态度,持续加大农产品安全执法力度。
-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: 针对农药残留超标、非法添加、违禁使用等突出问题,定期组织开展“利剑”、“绿盾”等专项执法行动。行动覆盖了蔬菜、水果、畜禽产品、水产品等重点品种,以及种养殖基地、农产品批发市场、农贸市场、超市等重点场所,形成了强大的震慑效应。
- 强化行刑衔接机制: 完善农业农村部门与公安机关、检察机关、法院的协作机制,明确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。对涉嫌犯罪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,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,杜绝以罚代刑,提高了违法成本,彰显了法律威严。
- 落实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: 在加强专项执法的全面推行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模式,随机抽取检查对象、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,并及时公开抽查结果。这既保证了监管的公平性和规范性,又减少了对守法经营主体的干扰,优化了营商环境。
- 畅通社会监督渠道: 完善有奖举报制度,鼓励社会公众、媒体和行业内部人士举报违法违规行为。通过12315、12345等热线和网络平台,及时受理和处理群众投诉举报,形成了政府监管、行业自律、社会协同、公众参与的共治格局。
三、 展望与未来方向
通过第十三期的集中攻坚,临沂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“软实力”和执法的“硬手腕”得到同步增强,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,抽检合格率连续多年保持高位。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。
面向临沂市将继续深化创建工作:
- 在监管能力上,进一步推动智慧监管平台的整合与升级,加强数据分析与应用,实现风险预警的智能化、精准化。
- 在执法力度上,保持常态化的高压态势,探索运用信用监管等手段,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,构建“一处违法、处处受限”的信用约束格局。
- 在共治共享上,持续加强宣传教育,提升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意识和消费者的安全认知与维权能力,凝聚全社会守护“舌尖上的安全”的磅礴力量。
临沂市的实践表明,只有将提升现代化监管能力与强化严格公正执法紧密结合,双轮驱动,才能有效破解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难题,为“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省”目标的实现贡献坚实力量,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更加充实、更有保障、更可持续。